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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实施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的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0:03

 

来源: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创业农场有限公司

作者:付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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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种植户:

根据《关于申报实施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的通知》(黑农厅函[2026]25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就申报实施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技术路径

在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上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主要采取三种轮作方式:

第一种轮作方式:试点地块前茬(2025 年)种植玉米、小麦、杂粮(包含高粱、谷子、荞麦、燕麦、大麦、糜子等粮食作物,不包含绿豆、红小豆、芸豆、其他杂豆等作物)、薯类、经济作物,2026 年种植大豆。

第二种轮作方式:试点地块2024 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含杂豆、水稻)、2025 年轮作种植大豆,2026 年继续种植大豆。

第三种轮作方式:试点地块前茬(2025 年)种植大豆、杂豆、玉米,2026 年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其中甜菜前茬可以是马铃薯)。

二、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

耕地轮作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实施耕地轮作试点,在创业农场有限公司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创业农场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

(二)补助标准

初步暂定耕地轮作试点按照150 元/亩补贴标准,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及省政府认定补贴额度为准。

(三)补助方式

各管理区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确定是否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将耕地轮作试点申报及汇总材料上报农业发展部审核。财务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最终轮作任务面积按上级政策执行,可能与申报面积存在差异,补贴面积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三、试点申报

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本着农民自愿、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户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一)申报程序: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户自主向管理区申报,并签订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申报承诺书等相关申报手续,管理区对填报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管理区汇总后上报农场。

(二)申报日期:种植户于2026年4月6日前向所在管理区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创业农场有限公司

202641日